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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条款

  • 第1条(适用范围)
    酒店与客人签订的住宿协议及其相关合同应符合本协议的规定,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应符合我一般设立的法律或惯例。
    2如果酒店符合特别协议规定的程度,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则不论前款的规定如何,以特殊合同为准。
  • 第2条(申请住宿合同)
    有意向酒店申请酒店住宿合同的人,请向酒店提供以下服务。
    (1)客人姓名, 地址, 电话号码
    (2)住宿日期和到达时间
    (3)住宿费(附加表1的基本住宿费一般)
    (四)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如果客人在入住期间要求继续住宿超出前段第2项的住宿日期,酒店将视情况在入住时提出新的住宿合同申请。
    3酒店可能会在预定的住宿日期之前的任何一天致电客人的联系地址以确认预订。
  • 第3条(建立住宿合同等)
    酒店接受前条规定的申请时,应当签订住宿合同。但是,只有在我们证明酒店不接受的情况下才适用。
    (2)根据前款规定确定住宿合同时,在住宿期间的基本住宿费(超过3日的3日)之前支付酒店指定的押金至指定日期酒店我会的。
    3申请费首先适用于客人最终支付的住宿费用,如果出现第5条和第17条规定适用的情况,则根据取消费用,如果有剩余金额,将根据第11条支付费用后予以退还。
    4如果第2款规定的申请费用不能在酒店根据该款规定的日期支付,则住宿合同将失效。
    5当酒店出示(导游)与因特网网站(或电话)上的日期之前和之后的住宿费相比非常便宜的错误住宿费并以住宿费申请住宿合同时,只要没有迹象表明(指导)费用低廉的理由,例如“限制”,“特别”,“活动”等,住宿合同无效,因为它是民法失误的指导和同意,我会给你一个通知尽快及时。
  • 第4条(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在以下情况下,酒店可能无法回应住宿合同的订立。
    (1)住宿申请不符合本协议。
    (2)因房间(会员)而没有房间的时候。
    (3)有意留下的人发现有可能违反法令,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
    (4)有意留下的人被确认为属于以下①至③项。
    ①保利诺防止不正当行为法第2条第2项规定的流氓(以下简称“流氓”)(1991年第7号法律)),同一法第二条第六项规定的帮派成员(以下简称“帮派成员”), 流氓协会成员或流氓罪犯和其他反社会力量的罪犯。
    ②流氓黑帮或黑帮成员是控制商业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有官员属于帮派成员的公司
    (5)明确预料其他客户实际发生或将会发生不便时。
    (6)有意留下的人明确被确认为传染病。
    (7)对住宿,餐饮服务等附带服务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负担时。
    (8)由于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无法适应。
    (9)申请住宿的人未按第2条的规定立即提交设施要求的姓名,地址等时。
    (10)当酒店的工作人员承认打算入住的人可能会扰乱酒店的和平秩序,例如在设施内投诉和合理理由的要求。
    (11)根据福岛县旅馆业法施行条例第10条规定的情况。
  • 第5条(客户转售权取消)
    客人可以取消其全部或部分住宿合同,条件是他们提供给酒店以方便他们,并支付附表2中列出的取消费用(取消费用)。
    2如果客人不与客人联系,并且在住宿日当天下午6点到达(如果预计到达时间已明确规定,即使距离该时间超过2小时),酒店的住宿合同我们认为它会被客人取消,我们会处理它。
    3客人必须在酒店取消住宿合同之日起20天内按照酒店指定的方式支付取消费用(取消费用)。
  • 第6条(有权取消酒店的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酒店可能会取消住宿合同。
    (1)当客​​人被认为违反法律,法令,公共秩序或有关住宿的良好礼仪和习俗时,或当认识到该行为已经完成时。
    (2)发现客人属于下列①至③项。
    ①有组织犯罪集团, Boryokudan, Boryokudan半成员或有组织犯罪集团官员其他反社会力量
    ②流氓黑帮或黑帮成员是控制商业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有官员属于帮派成员的公司
    (3)当客人清楚地被确认具有传染性时。
    (4)客人为其他客人造成其他麻烦的不便时。而且很明显预计会出现重大的烦恼。
    (5)如果客人扰乱酒店的和平秩序或要求超出合理范围的负担,例如投诉或在设施内有合理理由的要求,酒店的工作人员在承认时。
    (6)申请住宿的人申请商业目的,在秘密预留的房间内追求自己的利益。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入住的。
    (8)根据福岛县旅馆业法施行条例第10条规定的情况。
    (9)寝室香烟,消防设施等的恶作剧,其他不遵守酒店规定的使用规则禁止物品(防火要求)的情况。
    (10) 当博物馆工作人员认识到在该设施的网站上张贴的作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措施的“对客户的要求”可能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其他客户和博物馆工作人员造成危险时。.
    (11) 根据第3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住宿者没有立即响应本设施的要求时。
    本酒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住宿合同时,若解除理由符合前款第(七)、(八)项规定的,仅支付客人所接受的住宿服务。在剩余取消原因的情况下,我们将在使用房间后支付全额罚款,即使是尚未提供的住宿服务等。
  • 第7条(住宿登记)
    客人必须在入住当天在酒店的前台登记以下物品。
    (1)客人的姓名, 年龄, 性别, 地址和职业
    (2)对于在日本没有住址的外国人,国籍,护照号码,入境地点和入境日期
    (3)出发日期和预定出发时间
    (四)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当客人打算用可替代住宿票币的方法支付第11条的费用时,应在前款登记时提前出示。
  • 第八条(房间使用时间)
    客人可以在第二天早上3点至10点使用酒店的客房。但是,如果连续住宿,除抵达日期和出发日期外,您可以全天使用。
    2.尽管有上一款的规定,但为申请所针对的每个住宿方案规定的房间的使用时间优先。
    3.尽管有前款规定,酒店可以在同一段规定的时间之外回复房间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将收取以下额外费用。但是,房间的等值金额是基本住宿费的70%。
    (1)最多3小时,相当于房费的30%
    (2)长达6小时,相当于房费的60%
    (3)6小时以上是房间当量的100%
  • 第9条(遵守使用规则)
    客人必须遵守酒店在酒店内确定的使用规定。
  • 第十条(营业时间)
    酒店主要设施的营业时间如下,其他设施的详细营业时间等将在随附的小册子,各地的公告,房间的服务目录等公布。
    (1)前台/收银员, 上午7点30分至上午11点, 3:00 PM至10:00 PM(15:00至22:00)
    (2)宵禁, 12:00 PM(24:00)
    (3)食物和饮料等(设施)服务
    ①早餐, 上午7:00至上午9:00
    ②午餐, 上午11:30至下午1:30
    ③晚餐, 下午6:00至晚上9:00(18:00至21:00)
    (4)其他补充服务设施和商店将不时更改。请在当天前台咨询。
  • 第十一条(支付费用)
    住宿费用的分解由客人支付,取决于附表1中列出的要点。
    2即使客人在向客人提供客人并且可以使用后不随意入住,基本住宿费,额外费用和相关税费将全额支付。
  • 第十二条(酒店的责任)
    如果客人在履行住宿合同和相关合同或违约时造成客人损坏,酒店将赔偿损失的实际费用。然而,除非这是由于酒店导致的原因,否则情况并非如此。
    2酒店参加了火灾保险和责任保险,以应对火灾等问题。
  • 第13条(无法提供合同房间时的处理)
    如果酒店无法提供与客人签约的客房,我们将尽可能在客人的同意下,在相同条件下安排其他住宿设施。
    2.不论前款规定,其他住宿设施不能放松的,酒店支付相当于取消费用的补偿费给客人,赔偿费用于赔偿损失。但是,如果我们的酒店没有理由不承担我们无法提供的房间,我们将不会支付赔偿费。
  • 第十四条(处理沉积材料)
    如果您存放在前台的货物,客人,现金或贵重物品发生损失,损坏或其他损坏,酒店将赔偿损失,除非属于不可抗力。但是,对于现金和贵重物品,当客人申报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类型和价值时,如果酒店确认并且没有将其记录在记录中,那么在损坏发生后,即使您证明了它,酒店将赔偿高达10万日元的损失。
    2如果您希望超过10,000日元在前台盖上商品,现金或贵重物品,请务必通知我们存款金额将超过10万日元。根据内容,我们可能不会接受酒店的存款。
    3当酒店故意或疏忽造成客人携带的货物,现金或贵重物品以及未在前台估价的物品而造成的损失,损坏或其他损坏酒店将赔偿损坏。但如果事先未通知客人提供类型和价值的预先通知,如果在发生损害赔偿后可以证明损害的数额,酒店将赔偿最多10万日元的损失。
    4即使我们根据第1和第2,3款对损害承担责任,我们也不对以下事项负责。
    手稿,设计文件,设计,书籍和其他类似物品。那些记录在计算机记录介质上的。
  • 第十五条(存放客人的行李或便携式物品)
    当客人的行李在抵达前抵达酒店时,我们将仅在酒店同意抵达前承担责任,并将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给客人。
    2当客人退房时,行李或携带客人的物品留在酒店时,我们等待业主与我们联系。我会询问有关如何在通信中收到我的物品等的指示。但是,当业主没有指示或业主不知情时,将其保存9天,包括发现日期,然后送到最近的警察局。
    3前两款规定,旅馆关于行李寄存或携带物品的责任,在第一款的情况下,限于前款第一款的规定,应符合规定第2款。
  • 第十六条(停车责任)
    无论客人是否使用酒店的停车场,无论车辆的钥匙是否存放,酒店都会借出一个地方,并且不承担车辆管理的责任。但是,如果因停车场管理中酒店的意图或疏忽造成损坏,我们将收取赔偿金。
  • 第十七条(客人的责任)
    当酒店遭受客人故意或疏忽损坏时,客人应赔偿损失。
    2为了顺利地根据住宿合同获得住宿服务,当客人认识到提供了与住宿合同内容不同的服务时,必须及时通知酒店。即使它没有得到承认,因此,它将它视为已被客人放弃,我们将处置它。
  • 第18条(管辖法和管辖法院)
    有关酒店与客人之间的住宿合同的争议应为由当地法院或对酒店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简易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法院,但须遵守日本法律。

附件1

  • 住宿费的计算方法(第2条第1款和第11条第1款关系)

    客人支付的总金额

    *基本房价以酒店提供给客人的房价为准。
    *儿童费用适用于小学生以下,提供相当于成人的餐食和寝具时为成人费用的 70%,提供儿童餐食和寝具时为 50%,仅提供寝具时为 3,000 日元+消费税。3 岁以下(2 岁以下)的婴儿如果不提供床上用品和膳食,将收取 1,000 日元 + 消费税作为设施使用费。
基本住宿费换房间+早上·晚餐费
额外费用额外的食物和饮料(早上·晚餐以外的食物和饮料)和其他使用费
其他税消费税,与基本住宿费相关的温泉税和额外费用

附表2

  • 取消费用(取消费用)(第5条第1款关系)
  • ※ 即使在住宿当天超过18:00,如果没有提前联系也看不到,则认为是取消(取消)的取消,并且支付100%取消费(取消费)没有出现 。
    ※ 22:00之后取消(取消)联系将被视为第二天的取消。
    注1,%是取消费(取消费)与基本住宿费(房费+早餐/晚餐费)的比例。
    注2.如果缩短合同日期,无论缩短的天数如何,都将收取1天(第一天)的取消费(取消费)。
    3.如果超过20人的部分合同被取消,则在住宿前8天内入住的人数的10%(当天之后申请的当天)如果出来,则为将汇总)我们不会收到相应人数的取消费(取消费)。
  • 补充规定
    2005年11月1日, 发布
    2015年5月30日, 调整
    2016年6月4日, 调整
    2021 年 8 月 15 日修订